浙江会展之声第296期

日期: 2014-03-27

点击量: 55

新消法力挺展会消费维权 展会举办方先行赔付难落地

    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受到侵权后,即使展销会已经结束,仍可向展会举办方要求进行赔付。新消法的实施在给参展观众提供权益保障的同时,也为展会承办方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业内在认可新消法对于展销会维权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为其落实提出了担忧。

    展会维权恐难落实

    新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事实上,目前一些消费类的展会“展虫”泛滥。这群人往往没有正式公司的资历,却打着公司直销、低价处理、特价清仓等牌子在展会中销售商品,并且销售的产品多是“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利用展销会不用开发票的特点来逃税,且游走于各类展销会,卖完就走,不承担任何责任。

    面对鱼龙混杂的消费类展会,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新消法的实施对于整顿消费类展会是一个利好消息,有积极的引导作用。但针对法规的落实,业内人士也提出了担忧。中国会展门户创始人黄勇表示,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主办方在招商环节有义务对参展方及其产品做相应的资质审查,并且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除了来自主办方的审核监管,法规实行的取证也存在问题。由于缺少细节,新消法在执行上存在标准和程序的问题,维权难的问题不会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黄勇表示,如果没有工商部门的强势推进,没有相关细则的进一步出台,最终这条法规将“沦为一纸空文”。

    买方市场细则空缺

    一位从事会展业多年的人士表示,如果这条法规实施的话,目前市场上60%的展销会恐将“受到巨大冲击”。这也暗示了目前消费类展会的恶劣市场环境。

    新消法规定的由举办方先行赔付给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这在目前的一些展会合同条款中就有类似规定。通过设置保证金,一旦参展商在展会出现违规操作,承办方可以扣留保证金,并用以客户赔偿。某展会的承办方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他们与参展商签订的参展合同中有条款规定,参展商除了交展位费外,还需交纳一部分保证金。但在实际招展过程中,这个条款形同虚设,并不会要求参展商交纳。因为目前摆在承办方面前最大的问题是招商难,在买方市场环境下,作为承办方,为了回收办展成本,最大限度地进行招商,因而招商的门槛很低,有的甚至没有门槛。这也是目前展会依靠展会主办方进行监管的难度。实际上加大了承办方对展会的监管漏洞。

    另一方面,会展行业专业人士指出,消费者在向主办方进行求偿时,需出具相关凭证如发票、保修单之类,来证明该产品是在该展会上购买的。但实际上,展销会上展商并不会开出发票,消费者也没有索取消费凭证的意识。因此,这个求偿过程中的举证会存在一定困难。

    可参考“商场模式”

    面对主办方的监管失效,黄勇提出,对于在展销会上进行的交易,主办方可以采取“商场模式”。主办方可以设立一个统一的收银台,展会中的所有交易都需要通过这个收银平台进行支付,同时收银台出具发票,这样消费者可以通过发票追溯到相关企业进行赔付,在展会结束后,也有凭证向主办方求偿。同时,相关细则的出台和完善也是业内所期待的。

另一方面,在3月15日同时实行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业内人士指出,这事实上从法律上允许了知假买假。而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退一赔三”也将吸引职业打假人进行展会打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将从打假的角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展会中的乱象。

(新华网)

 

“营改增”加大会展企业税负 业内建言制订细则

    2013年6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达财税【2013】37号文,明确通知从2013年8月1日起废止北京、上海等地有关延续营改增前对会展企业实行的六项抵扣政策,会展企业税负陡然加重。为此,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联合北京国际会议展览业协会、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机械汽车展览联合会等10家会展行业机构和协会呼吁制订会展业营改增实施细则,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011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出台后,上海、北京等省市税务部门,根据会展行业的实际情况,结合原会展企业执行的营业税六项抵扣措施(场租费、场地搭建费、广告费、食宿费、门票费、交通费等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各自出台相应文件或政策,仍沿袭原来抵扣政策。上海甚至还给予试点企业当年税负大于上年税负的差额部分退还的优惠政策。这些措施效果明显,减轻了企业税负,促进了各地会展业的健康发展。而2013年财税【2013】37号文废止此项抵扣政策,在加重会展业税负的同时,或会引发一系列不良市场反应。

    首先是税负转嫁。前移向搭建公司等压价,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下降,留下安全隐患,形成恶性循环。后置提价,造成参展企业成本上升,可能影响到参展企业积极性,影响展会规模,阻碍展会健康发展。

    其次是主办方设法降低办展成本,直接影响展会品质。或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会给税务机构带来征管难度和风险,给不法分子提供市场。

    这样的结果不利于会展业的进一步发展,也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相背离。

    会展业对促进各个产业的发展和对城市经济的拉动作用巨大,其本身在全国实现就业岗位超过2千万个。业内普遍认为,国家税务机构财政部门对会展业改征的推进一定要科学、谨慎、稳妥。

    为此,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联合北京国际会议展览业协会、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机械汽车展览联合会、广东省会议展览业协会、安徽省会议展览行业协会、湖北省会展业商会、浙江省国际会议展览业协会、南京市政府会展业办公室、宁波市会展业促进会、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等10家会展行业机构和协会,为促进会展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研究会展行业特征,落实国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精神,认定会展行业为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行业,同意其代收代垫金额予以合理扣除。会展服务内容非常丰富,涉及领域和行业十分广泛,除了会议、展览的策划组织外,还需要提供会展场馆和设备租赁、现场设计与布置、会展物品运输与采购、受托方人员交通与食宿、项目宣传推介与广告等多方面的服务。这些服务费用大多由会展组织者代为收支或垫支,属于代理收支性质,会展行业从本质上看属于代理服务行业,应当认定为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行业。

    其次,制订会展行业营改增实施细则,明确、规范会展行业可以抵扣的具体项目。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会展场馆、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使会展企业能够取得完整的增值税发票,享受相应的抵扣政策。如无法一步到位,尚需分步实施,则在分步实施阶段认可相关未改革行业开具的营业税发票和小额纳税人开具发票的抵扣资格。

    第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服务(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免征增值税。会展行业有一部分业务属于为境外企业和机构提供的服务,属于服务贸易出口范畴,应当享受服务贸易出口优惠政策,应当研究会展行业对外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实施细则,准确界定会展服务出口的概念、项目内容和免征款项。简化境外会展服务减免税收程序中的相关规定和手续,使之切合会展行业实际。

    最后,在当前经济形势不稳的情况下加大对会展业的税收扶持力度,充分发挥会展业对产业、经济发展和拉动市场消费的促进和拉动作用。降低会展行业增值税税率。根据会展业的特殊情况(小规模企业较多),会展产业链(主承办企业、展示工程企业、场馆企业及配套服务)实施同税率的增值税,即征税率从6%降为3%,减轻会展经营机构的负担,鼓励和引导他们加大对会展服务的再投入,创新提高服务能力,提高办展水平,为各个产业的发展及拉动各地经济市场的发展搭建更好的平台。

农业部印发《农业部展会工作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为加强农业部展会管理工作,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会展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使农业会展工作更好地适应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我部对《农业部展览工作管理办法》(农市发﹝2010﹞8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农业部展会工作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
                                            2014年3月18日

《农业部展会工作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部展会管理工作,强化农产品产销衔接,提高流通效率,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产品流通,推动农业会展经济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农业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部展会工作按照以下原则管理:
  (一)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引导农业展会科学发展,发挥其促进农产品流通、贸易和技术交流作用,带动产业,优化产业链,辐射农户,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促进农民增收。
  (二)推进农业展会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遵循市场规律、市场化运作,减少行政办展,扩展市场办展空间;必须尊重企业参展的自主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命令企业参加农业展会。加快推进办展机构、办展队伍、运作方式、展场设计布局和展会服务的专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以品牌价值为核心、以产品质量为支撑、以展示交易为手段的新型展会品牌;加强对展会的评估评价,优胜劣汰。
  (三)培育农业展会品牌。集中资源着力打造高端农产品展示交易平台,打造和保护农业展会品牌,保证展品质量,突出企业和产品,强化交流和交易,加强推介和促销,提高采购商和专业观众参与度。
  (四)严格展会管理,注重展会实效。从严控制展会数量,规范农业部展会审批程序,规范管理展会名称使用,严格管理展会经费使用,明确展会安全管理责任。领导同志出席展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杜绝形式主义,防止铺张浪费。
  第三条 农业部展会主要包括农业部主办的展会、农业部支持的展会、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举办的展会、农业部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社团)举办的展会等四类。农业部展会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和原则进行申报和审批。
  第四条 农业部主办的展会管理。
  (一)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是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主办、有关部委协办的国家级综合性农业展会,是展示国家农业农村经济成就、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交流、促进国际国内农产品贸易的重要平台。
  (二)农交会每年举办一届,部内机关司局拟举办的展会活动均纳入农交会。国家经济发展重要年份在北京举办,其他年份在京外举办。申办下一届农交会的省份应于当年9月15日前向农业部提出申请。
  (三)市场信息司负责组织专家对申办城市进行现场考察并提出建议,报请部常务会议决定。
  第五条 农业部支持的展会管理。
  (一)农业部支持省级人民政府举办国际国内影响力大、产业特色鲜明、符合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的展会。
  (二)农业部支持的展会原则上每年一个省份至多一个。根据国际国内影响力、产业特色、市场化水平、展会分类认定结果等因素遴选,同类展会不重复支持。
  (三)申请下一年度农业部支持的展会,应于当年9月15日前由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场信息司会同相关司局提出意见、拟定计划,报请部常务会议审定。
  (四)国务院相关部门主办、邀请我部支持的展会按惯例予以支持。对其他单位发来邀请的从严控制,由部常务会议审定。
  (五)农业部支持的展会名单通过农业部网站和《农民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
  (六)农业部支持的展会应及时报送展会筹备方案、招展文件、办展通知及展会总结。
  (七)主办单位提出请农业部支持的属于工作导向性的展会,可由市场信息司协调机关司局,报主管展会工作部领导审定后,以机关司局的名义支持。
  第六条 事业单位举办的展会管理。
  (一)事业单位要专心履行职责,精心服务农业农村经济中心工作,一般不要举办展会。事业单位在我国境内主办、支持举办的各类农业博览会、交易会、洽谈会以及国际性会议附设的展览会、展示会等活动要按照本办法要求加强管理。
  (二)事业单位只能举办与本单位职责有密切关系的展会,凡能与相关单位联合举办的同专业展会不得单独举办。凡能通过市场化方式举办的展会应交由社团举办,凡能使用社会资本举办的展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
  (三)事业单位拟于下一年度举办的展会,应于当年8月15日前报送至业务归口司局。业务归口司局对必要性、办展能力、资金使用、重复办展等相关事项审核后于9月15日前向市场信息司提出建议。市场信息司会同相关司局提出意见,报请部常务会议通过后公布。
  (四)事业单位连续举办2届以上、展出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参展企业来自全国范围的展会,经审批后,可冠以“中国”“全国”“国家”“农业部”等字样。冠以“国际”字样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五)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社团按照事业单位举办展会相关要求执行。
  (六)委托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对所属各所及社团举办展会参照本办法负责管理。
  第七条 社团举办的展会管理。
  (一)支持社团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原则举办农业专业展会,活跃农业会展经济。
  (二)社团举办展会,须经挂靠单位同意后,报业务归口司局和市场信息司备案。展会举办过程中要接受挂靠单位、业务归口司局的指导和监督。
  (三)不得举办与本单位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展会。
  (四)社团举办展会冠名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组织参加境外的展会管理。
  (一)鼓励以国际知名展会为平台,展示推介我国优质农产品,提升国际竞争力,开拓国际市场。
  (二)事业单位拟于下一年度组团参加的境外展会须于当年7月15日前报送至业务归口司局。业务归口司局于8月15日报送国际合作司审核。国际合作司提出意见后于9月15日前报送市场信息司审核汇总,形成我部整体展会计划,报请部常务会议通过后公布。
  (三)社团组团参加的境外展会,须经挂靠单位同意后,报业务归口司局和市场信息司备案。组织参展过程中要接受挂靠单位、业务归口司局的指导、监督。
  (四)事业单位组团参加境外展会,应按照农业部有关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报批。
  (五)境外同一展会只能由一个单位组团参展。
  第九条 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展会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国家领导人出席的农业展会由部领导出席。农业部支持的展会一般委派司局级干部代表出席,个别重大主题展会可由部领导出席,事业单位和社团举办的展会部领导一般不出席。国际展会按国际惯例办理。
  第十条 农业部对农交会予以必要的资金支持。农业部支持举办的展会一般不安排资金。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办展的要严格监管。社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使用财政资金办展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严格监管。
  第十一条 各单位申报展会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展会基本情况(详见附件)及展会审批文件,招商招展方案。
  (二)新办展会须提供办展的可行性报告及承办单位办展条件说明。
  (三)以往办展的有关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四)委托办展须提供被委托单位资信情况及相关协议。
  第十二条 倡导举办高水平展会,鼓励培育农业展会品牌。委托相关机构开展农业展会分类认定,定期发布农业展会分类认定结果及农业会展经济发展年度报告,认定结果作为参展企业参考和农业部展会审批的依据。
  第十三条 经批准举办的展会,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因故需要提前、推迟、停办或更改名称、地点、承办单位的,承办单位应提前告知并征得部主管司局同意。
  第十四条 除农交会外,其他展会不得以农业部、农业部办公厅以及机关司局名义印发招展、组展通知。
  第十五条 农业部批准举办的各类展会,承办单位均应在展会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情况总结。
  第十六条 举办展会应严格履行申报、审批程序。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展会主办单位对所办展会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确保展会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农业部相关司局、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举办展会活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 各单位不得举办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工或以各种名目乱收费、乱摊派、拉赞助的展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命令企业参展;不得举办违反有关经济工作纪律和财经制度的展会。
  第十八条 简化开幕式,设计布展简约、明快、实用,不摆放鲜花,不得宴请,不得借举办展会发放纪念品、土特产等礼品。
  第十九条 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要求举办展会或组织参加境外展会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后果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将责令改正、暂停办展、取消办展、通报批评、追究主办单位负责人党纪政纪责任。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农业部市场信息司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会展资讯

 

【关注省内】   

中国(杭州)西湖国际茶文化博览会即将开幕 今年主题为“茶香十年”

    茶为国饮,杭为茶都。中国(杭州)西湖国际茶文化博览会今年已走入第十个年头。“今年的主题就 是‘茶香十年’。”昨天,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市场开发处处长姜君在活动发布会上介绍说,本届茶博会将涵盖26个项目,从3月28日一直持续到5月初。
    除了一年一度的西湖龙井开茶节之外,今年的国际名茶博览会还将组织30条摇橹船在西湖上“寻梦”,让茶香飘散在西湖之上。“届时,每条摇橹船上都设茶席,邀请来自两岸三地的茶人做客。濮存昕会扮演成弘一法师,伴随着江南著名的笛箫演奏家杜如松的笛声吟诵《送别》。”活动策划者卢伟业说,甚至在阮公墩上还会展示一幅200年前用西湖水画就的古画,并且邀请到20余位全国知名的书画家用今天的西湖水记录下这鲜活的茶市盛宴。
    品茶并不只有“阳春白雪”,茶博会也是老百姓的节日。4月20日开启的全民饮茶日暨第三届万人品茶大会将在杭州地铁1号线沿线的定安路、西湖文化广场、火车东站、江陵路等主要站点设立免费赠饮点;杭州主城区社区、高校、写字楼等邀请市民游客免费品尝春茶。“而且,今年是中法建交50周年,同一天,巴黎的饮茶协会将同步开启免费赠饮活动。国内包括湖州、绍兴、上海等50个城市也会响应,全民饮茶,传播茶文化。”卢伟业说。

(青年时报)

 

第11届中国国际文具礼品博览会筹备就绪

    从宁波贸促会传来消息,第11届中国国际文具礼品博览会展会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有超过550家文具企业参展,设展位1000个,预登记参观的境内外买家达到15000名,创历届新高。

    中国国际文具礼品博览会由市政府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主办,依托宁波“文具之都”产业基础,是国内首屈一指的文具及办公用品行业贸易型展览会,将于3月27日至29日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

 

第六届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5月在浙江义乌举行

    从18日在济南举行的2014浙江(山东)旅游交易会新闻发布上获悉,第六届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将于5月24日至27日在协会副会长单位浙江义乌国际博览中心举行。

    据了解,第六届旅游商品博览会以“旅游商品 智慧服务”为主题,参展范围重点突出旅游装备品、户外休闲用品、高端旅游商品、智慧旅游产品、旅游纪念品五大行业。浙江义乌市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博览会工作目标是国际标准展位2000个,参展企业1200家以上。博览会不仅组织智慧旅游产品参展,还要运用“智慧旅游”的手段办展。智慧旅游展品类型包括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旅游设备、智慧旅游服务、多媒体设备、可穿戴设备、电子商务等,还利用高科技提升展会的信息化程度,包括基于手机训令分析的展馆人流动态监测系统等。

    同时,博览会新增设中国旅游必购商品和乡村生活馆,分中国旅游必购商品展区和乡村旅游生活展区两大板块,分别汇集了各省最具代表性的旅游商品和全国乡村特别是西部地区,最有文化品味、地方特色,兼具实用价值和美观价值的手工艺品。博览会还将组织全国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全国景区协会采购商大会、新产品流行趋势发布会、工艺美术大师作品展等配套活动,新增加旅游商品对接洽谈会、全国旅游必购商品评选等内容。

 

第三届中国(横店)精品红木家具博览会即将开幕

    4月18-20日,由横店镇人民政府、东阳市红木家具行业协会主办,横店红木家具中心承办的第三届中国(横店)精品红木家具博览会将隆重举办,届时将诚邀全国各地红木协会、经销商、红木企业及红木爱好者欢聚横店,共同鉴赏中国古典红木家具文化和横店红木家具的高超技法。
    中国(横店)精品红木家具博览会举办的宗旨是提升横店红木家具的品牌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力,加深全国各地红木家具经销商对横店红木家具产业的了解,达到横店红木家具品牌和商品推广的双赢。以横店产业基地为轴,展示横店红木精品家具近几年来发展的成就,提供一个“展示、交流、合作”的平台。中国(横店)精品红木家具博览会展览面积约8万平方米,市场一楼设立精品红木家具展区和工艺品展区,市场二楼、三楼设立精品红木家具展区,另增设标准展区一百余个,参展商以横店家具厂商为主。
    本届博览会期间将举办东阳市第二届红木家具行业榫卯结构技艺比赛。

(义乌会展网)

 

【聚焦国内】

第二届北京农业嘉年华活动开幕

    18日,第二届北京农业嘉年华在昌平区开幕。本届会展持续51天,将向市民集中展示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魅力。市委常委牛有成、副市长林克庆出席开幕式。 本届嘉年华在昌平区兴寿镇草莓博览园举办,由农业艺术体验区和草莓科技博览区两大展区组成。农业艺术体验区主打“创意农业”,包括瓜样年华、紫蔬探秘、幽兰奇境、五谷道场、奇妙乐园五个场馆和一个工艺长廊。草莓科技博览区主打“科技农业”,包括草莓隧道、草莓天瀑、蜂彩世界、蘑幻王国四个场馆。

     嘉年华举办期间,有近300家国内外农业企业参与,集中展示500多个农业优新特品种、60余项先进农业技术,展销700多种优质农产品。同时,还有70余项农业创意体验项目和娱乐游艺活动。

这是昌平区第二次举办农业嘉年华活动。据了解,去年首届农业嘉年华吸引了100多万人次的客流。牛有成说,农业嘉年华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搭建了一个交流、互动的良好平台,是农业走向市场的崭新形式。今后,北京农业发展要在提高单位产出率和节水方面下功夫。各区县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满足市民需求,带动农民增收。

(北京日报)

 

AWE见证中国家电展会走向成熟

    要给本届AWE2014展会挑点刺的话,夏普、松下、三星、LG等彩电洋巨头均携高端、智能、大屏电视新品来了,而国产海信、康佳、创维等国产彩电老大,嘴上说技术不惧,却是不肯利用家门口主战场的平台,展示其同台竞技的信心决心,未必有点太可惜。

    中国的家电产业发展历来被视作是中国参与世界制造业的充分市场竞争中取得丰硕成果的重要标志,而这种成果也越来越体现在成熟专业的综合性家电展会上。这几天在上海新博览中心参加由中国家电协会创办的中国家电博览会(AWE2014),亲眼见证逾500多国内外知名家电品牌厂商同台竞技,共襄盛举,既能亲身体验到中国家电厂商主动拥抱智能、移动互联等科技创新带来的勃勃生机,同时也能明显感受到中国综合性家电展会已经走出低谷,重新赢得了家电品牌厂商的信任和拥戴,正朝着专业化、国际化的展会平台稳步行进。

    中国各级别的家电展会兴盛变迁,也显然记录着中国家电展会经济迈向成熟专业繁荣、形成真正国际影响力的进程。10多年前我刚刚进入家电行业跑线采访时,北京科博会、青岛家博会、顺德家电展、广州广交会、深圳高交会、香港电子展等等,几乎年年不拉,届届精彩。而当时的主办方多为各级政府,个个倾尽全力扶持地方厂商推进会展经济,异口同声喊出打造国际家电展会的口号。

    没过几年,随着市场化竞争深入,专业家电展开始分化了。顺德家电展慢慢变成了小家电配件展,青岛家博会虽然打出了中国CES的名头,但越来越沦为青岛双雄海尔海信的窝里斗,深圳高交会、广州广交会、香港电子展则由于注重外贸实效而减少了展示交流平台。此阶段,虽然中国家电展尝试移师上海举行,间接带动了长三角一带家电展会崭露头角,但引领厂商同台竞技的家电展会峰会主角,却是坐拥渠道绝对强势的苏宁、国美。每每他们振臂一呼,家电厂家大佬群体响应莫敢不从。

    北京奥运会后紧随互联网时代节奏,中国家电厂商开始大规模迈向国际化,参加国际消费电子展会的热情高涨,扬威德国IFA,风行美国CES,也成为国内品牌家电厂商包装宣传的热衷话题。这种与全球同行同台竞技交流的参展经历,也直接促进了国内展会主办方抛开地域成见,提升专业办展水平,强化专业展会服务,从而使得国内家电展会重新焕发青春,迈向更加成熟、专业、集中。

    就本届AWE2014展现场观察,虽然距离主办方期待比肩世界一流的IFA展、CES展尚有距离,但是成功吸引中外家电品牌大狂欢,扎实推进新品展示、信息交流、产业链构建、品牌服务,从而称作是中国以至亚太地区领先的综合性家电展会,倒是不遑多让。尤其是本届AWE2014的展示内容由传统的白电、黑电、厨电、小家电等系列向多样化延伸,如以空气净化器、饮水机等环境类家电,吸尘器、榨油机等生活类家电,按摩椅、沐足器等健康类家电,以雀牌等娱乐竞技类家电等新兴市场,扩充了家电阵营的同时,也令参观者耳目一新。

要给本届展会挑点刺的话,夏普、松下、三星、LG等彩电洋巨头均携高端、智能、大屏电视新品来了,而国产海信、康佳、创维等国产彩电老大,嘴上说技术不惧,却是不肯利用家门口主战场的平台,展示其同台竞技的信心决心,未必有点太可惜。

(南方日报)

 

海口:继续策划举办系列节庆会展